話說清末有一位山西商人某甲,去江蘇做生意發了大財,賺了一千多兩銀子。 發財后某甲和僕人某乙一起帶著銀子回家時,路過黃州驛站就雇了一輛馬車,馬夫是某丙。 畢竟賺錢了嘛,況且某甲也不是尖酸刻薄之人。
獵人問某乙買野雞幹什麼,某乙說他家主人要買去放生。 獵人說,買去吃可以按照市場價,買去放生就得兩倍的價格。 某甲從不吝惜錢財,於是就滿足了獵人的條件。 某甲開箱取銀子的時候,某丙就在箱子旁邊
某丙見箱子里裝滿了白花花的銀子,甚是豔羨。 他很想得到箱子里的銀子,怎奈無計可施,於是就唉聲嘆氣起來。 某乙聽到了,於是就問某丙因何嘆氣。 某丙據實以告,感歎自己什麼時候也發一筆大財呀!
誰知某乙也早就對主人的銀子動了心思,於是就跟某丙說,要想發財其實也很簡單,只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人,眼下就有一個發家致富的機會。 某丙聽出了某乙的話外之音,但還是再三確認,就這樣,某丙和某乙狼狽為奸起來。
等馬車走到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深山老林,某乙和某丙趁某甲不注意將其殺了,然後把屍體埋到了老林子的深處。 隨後兩人將某甲的財物平分,某丙回到家置辦了田產房屋,還納了一房小妾。 某丙就是個馬夫,一夜之間成了富人,村民們都覺得奇怪,不過也並沒有深究。
分贓后,某乙去了南京某縣開了家當鋪。 分別時某乙跟某丙說,將來他會在當鋪招牌上專門標上「九鼎」二字。 他日某丙要來做客,可以此尋找某乙的下落。 兩人分別后,各自過上了富有的物質生活。
大約半年後,泰州府衙的大堂上突然飛來一隻野雞。 野雞邊飛邊叫,叫聲甚是淒慘。 府尹覺得稀罕,認為必有不尋常的事發生,於是就大聲詢問野雞:是否有不明之冤? 府尹話音未落,野雞竟突然安靜了下來,點了點頭。
府尹於是派兩名差役跟著野雞一探究竟,在野雞的帶領下到了一處深山老林裡。 野雞飛到了一個土堆上,用爪子使勁扒土,連叫了幾聲竟然死了。 後來兩名差役將土堆扒開,竟然發現了一具屍體,尚未腐爛。 屍體的衣服上還綁著一個馬鞭子。
後來府尹又派人去南京某縣,將某乙抓來,動用了許多刑具都沒有撬開某乙的嘴。 某乙死活不認罪,但一遍又一遍的重刑下,他最後還是沒抗住承認了殺人越貨的事實。 一宗命案就此告破,某乙和某丙自以為深林殺人不漏破綻。 怎知人心不古,野雞知恩圖報,終是讓死去的某甲可以瞑目了。
正所謂,善有善報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時候未到。 人活一世還是光明磊落得好,莫要搬起石頭砸爛了自己的雙腳。 偷雞不成蝕把米,害人終是害自己。
這雖然只是個虛構的小故事,但足有警醒之意味。 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。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,不要總覺得自己運氣好,常在河邊站沒有不濕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