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日句陽縣縣衙前,一位名叫陳兆華的人氣沖沖地擊鼓鳴冤。 陳兆華講,他的堂弟陳雄死了。 三年前陳雄的父親去世,母親為了生計於是嫁給了同縣的趙勝魯為妾。 趙勝魯的嫡妻出於嫉妒,於是下藥毒死了陳雄。
陳雄死的時候嘴唇發紫,樣子極其痛苦。 陳兆華遞上訴狀,承諾如果所告不屬實,將甘願受罰。 縣令受理了此案,於是第二天就去了陳雄的墳地,決定掘開墳墓驗屍。 但是墳墓打開后,裡面並沒有屍體。 於是陳兆華就開始指控了,肯定是趙勝魯的家人把屍體藏了起來,這是要毀屍滅跡。
不過縣令將趙勝魯的嫡妻等一干人等喊過來,卻發現這位婦人體態臃腫,坐立起卧都需要人來攙扶。 而且從面相上來看,並不是陳兆華口中的惡人形象。 縣令問及陳雄的事,婦人還略帶哭腔。 縣令覺得這事沒那麼簡單,於是就問附近的醫生,醫生說陳雄是患痢疾死的。
陳兆華誣告無疑了,縣令覺得是陳兆華把屍體移走了,於是就喊來了陳雄的母親。 問她陳雄去世那天,陳兆華有沒有來過。 陳雄的母親說,她邀請了他,但是他沒有過來。 縣令又問,第二天來了嗎? 陳母答道,來倒是來了,只是沒有進家門,只是去了他表姐家一趟便走了。
縣令又問,表姐家有沒有男人。 陳母答道,只有個十五六歲的娃,叫大壯。 於是縣令就把大壯找來,經過詢問,原來那天陳兆華曾向大壯打聽過陳雄埋在何處。 後來大壯告訴他埋在後山,陳兆華便離開了。
有了這些證人證詞,縣令更斷定是陳兆華偷走了屍體,於是下令將其逮捕。 不過進了縣衙大牢,陳兆華卻來個一言不發。 皮肉之痛最終撬開了陳兆華的嘴。 但是關於作案動機,陳兆華卻是支支吾吾,像是背後還有人指使。 後來縣令打了陳兆華三十大板,然後帶上枷子示眾。 趙勝魯的嫡妻等一干人等,都被釋放回了家。
案件到此似乎明瞭了,但是縣令卻覺得還不能就這樣結案。 畢竟嫌疑人的作案動機還不清楚,於是縣令派人暗中盯住一個人,此人就是訴師陳三木,因為陳兆華的訴狀就是此人寫的。 後來縣令將陳三木傳喚過來,在刑具的逼迫下,他最終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。
原來是趙勝西花錢買通他這麼干的,趙勝西和趙勝魯是堂兄弟,兩人一直不和,前不久才結下了大仇。 正好碰上了陳雄得病去世,於是趙勝西就想藉此誣陷趙勝魯報復他,然後霸佔他的家產。 至於屍體移走後埋到了什麼地方,陳三木真的不知道。
县令获悉这一情况,于是将赵胜西抓捕归案,面对各种证据,赵胜西供认不讳。有人劝县令将这个案件报上去,或许能因此而升迁。但是县令考虑到,可能会牵扯到很多人,所以只是对三个当事人各打一百大板,然后给他们带上枷锁游街示众。
赵胜西的用心虽然险恶,但是被抓后也算配合,毕竟最终没有造成什么大的危害。所以县令的仁慈之举也不无道理。不过赵胜西筹谋得很好,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,经此教训想必日后应该会堂堂正正做人了。